审查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、违法乱纪问题,或者因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时,可终止初审;若因企业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某些重要资料等,以致影响审查工作的,可暂缓进行审核。
项目审核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,获取担保项目、项目承担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、全面的信息,通过综合分析、比较、评价,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结论即《担保调查报告》。
项目审查包括:
(1)合规性审查:对评估人员的调查工作全面审查,从调查报告看调查的内容是否全面深入;
(2) 合法性审查:看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信贷政策及本公司认为必备的其他条件;
(3)安全性审查:根据评估人提供的资料综合判断出该项业务的风险程度:(4) 完整性审查:合同条款填写是否完备,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是否衔接,公
章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,借据填写是否
有误,保证及抵押是否有效等。